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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021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提供相应担保后,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羁押,而是限制其行动自由并履行相应义务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接下来将由聊城知名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聊城知名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取保候审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需要延长取保候审期限的,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并经过法定程序决定。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取保候审的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且不得随意延长。  其次,取保候审的期限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情况等因素有关。虽然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但实际上取保候审的期限也会受到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例如,对于一些复杂的刑事案件,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而这些工作可能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从而导致取保候审的期限延长。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取保候审的期限。  第三,取保候审的期限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有关。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其行为表现也是影响取保候审期限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并且没有再次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可能会相对较短;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表现恶劣,或者存在再次违法犯罪的风险,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可能会相对较长。  最后,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无论是在确定取保候审的期限还是在延长取保候审期限时,都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别是在延长取保候审期限时,应当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确保延长期限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但实际上也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等因素的影响。无论在确定期限还是在延长期限时,都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聊城知名律师,聊城知名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05-26

2021
法院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法院取保候审意味着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可以不用被拘留在看守所,但是需要交纳保证金才能够实施。取保候审要判刑,只是判刑可以从轻处罚。取保候审期能抵拘役。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院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取保候审的意思意味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其适用对象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总的来说,适用取保候审,罪是比较轻的,但一般是构成犯罪的,法院有可能判缓刑。  二、取保候审要判刑吗  取保候审要判刑。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能抵拘役吗  取保候审期不能抵拘役,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才能折抵刑期。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05-26

2021
简述取保候审制度有何规定
  去报候审一般是一种强制刑事措施,是司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随传随到的一种行为。我国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制度的对象,一般具有特殊性,有些犯罪嫌疑人不能够取保候审。  一、简述取保候审制度有何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八条 “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05-26

2021
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限制
  法律规定,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发现漏罪的,则要被收监。取保候审属于有条件的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那么,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限制?  一、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限制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有什么后果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期限怎么计算  1、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时间重新计算。  2、取保候审的期限连续计算的规定:  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又有被取保人违反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可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的期限仅是违反规定重新取保的才连续计算,且在审判阶段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并无明确的同一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

05-26

2021
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条件,那么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取保候审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申请需要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二、如何完善取保候审监督制约机制  我国目前的取保候审制度主要由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组成。法律关于取保候审的对象、取保候审的决定和执行、保证方式、保证人的资格和责任、保证金的收取和保管、取保候审的变更和解除都做了全面的规定,使取保候审的适用具有了较强的操作性,比起修改前的刑诉法“根据案件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的规定相比,无疑是巨大的进步。但由于客观情况的复杂性,以及立法和执法水平的局限性,取保候审的适用仍暴露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以后,公安机关可不再经过检察机关的同意,随意作出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决定,从而失去了有效监督制约,极易导致司法权的滥用。笔者认为,解决取保候审监督制约机制问题有五点对策:  (一)应明确检察机关对取保候审制度的监督职能  一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否适当、执行是否到位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需要取保候审应当制作提请取保建议书,交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批准后再执行。检察机关对提请逮捕的嫌疑人认为符合取保条件的,让嫌疑人提供保证人和保证金交公安机关后批准取保。另外,检察机关可以对公安机关的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可以提出没收保证金和对保证人处以罚款的建议。这样,有利于贯彻决定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原则。  二是检察机关应对保证金的收取、管理、没收、退还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定期不定期到保证金代收的金融机构查询资金收缴和退还情况,向全社会设立申诉、举报电话,广辟监督渠道。  三是针对实践中“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认定标准往往凭借主观判断的弊端,检察机关应加强对此类情况备案审查,严防“该取保的不保、不该取保的滥保”的现象。  (二)保持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稳定性,监督司法机关办案高效运转  经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不得另行采取强制措施,更不得在案件经过的每个程序中各个机关和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重复取保候审。  (三)扩大私权以限制公权的滥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自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不被取保的,或取保候审不应撤销而被撤销的,有权在收到《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书》或《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决定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决定机关请求复核。在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四)完善决定权与执行权的互相制约机制  取保候审案件实行公告制度,其内容为谁为决定机关、谁为执行机关、谁为考察监督机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采取何种保证方式等,以增强社会监督,发挥决定权与执行权的互相制约功能。同时,决定机关不能代收保证金和指定、审查保证人资格,这些权力应由执行机关行使;执行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者和保证人违规行为后应及时报告决定机关处理,并执行决定机关的处理决定,不能擅自行使权力。  (五)立法上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应当作出更易于操作的规定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较为宽松的强制措施,对其适用应该做严格规定。为避免公、检、法三机关之间解释的冲突,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采用列举与例外并用的方法明确适用的条件。  三、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论取保候审是由哪个机关决定的,对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都由公安机关来认定。公安机关认为应对保证人罚款的,也由公安机关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能对保证人罚款。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采取保证金保证的,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既要考虑其犯罪的性质、情节等案件因素,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对于确定较小数额保证金就能起到保证作用的,就不应再要求更高的保证金数额。保证金的收取和保管,则统一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

05-26

2021
2022年最新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标准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那么最新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概念简述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1、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主犯、惯犯、累犯以及其他罪行严重、民愤大等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  3、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该单位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标准是多少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三)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05-26

2021
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分子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一、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1、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二、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三)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并且取保候审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05-26

2021
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所谓取保候审,主要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相关保证书,以保证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措施。那么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呢?  一、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具体而言,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并保证随传随到后,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决定是人保、财产保,还是人保与财产保并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05-26

2021
取保候审期间应该注意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四)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综上,“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取保候审期间又该注意什么?”已解答。由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能得到批准,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负责人决定的。所以,目前我国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因此,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最好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05-26

2021
取保候审判定标准
  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判定标准是?  一、取保候审判定标准  取保候审判定标准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办理程序  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那些人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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