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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毒品犯罪第几条

时间:2022-06-17 11:22:59

  毒品犯罪,顾名思义,是与毒品有关的犯罪的总称,在我国,毒品犯罪是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最高的时候可以判处死刑,并且,在《刑法》中具体规定了多种毒品犯罪罪名。

  一、刑法毒品犯罪第几条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毒品犯罪死刑立即执行有什么标准

  以下5种情形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

  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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